到2030年全国放心消费集聚区将超5000个

发布时间:

2026-09-15

来源:

中国旅游新闻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计划到2030年全国放心消费集聚区达5000个以上,重点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单元广泛覆盖、“放心消费在中国”品牌基本形成,消费者获得感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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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放心消费单元是指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作出并履行放心消费承诺、有营业执照的单个经营主体,培育重点为商店、超市、餐饮店、宾馆、网店、直播间、工厂直营店等。放心消费集聚区是指空间范围清晰、消费规模较大、入驻商家较多、有第三方经营主体管理、具备消费维权基础设施、一体化打造放心消费场景的商业区域,培育重点为商业综合体、商圈、市场、景区、街区、乡村、高速公路服务区等。

《通知》提出,打造放心消费新场景。将放心消费培育与提振消费紧密结合,对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进行资源整合和市场化运营,推出以放心消费为主题的消费新场景、新路线,打造区域名片和消费地标,让消费者对身边的放心消费品牌可感可及。

《通知》要求,加强放心消费宣传推广。积极利用新媒体、户外广告等媒介和形式,嵌入展销会、购物节、文旅节、演出、赛事等重大活动以及3·15、优化消费环境月、质量月等主题宣传,全面推广放心消费培育成果,提升放心消费品牌的显示度和美誉度。

配套印发的《全国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指引(试行)》鼓励和引导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从以下方面进一步作出个性化承诺。提升消费体验,打造放心消费标杆:住宿业单元自主承诺节假日等旺季的价格上涨幅度,支持消费者阶梯式退订等;商业综合体、商圈、景区等集聚区管理方建立先行赔付制度,设立先行赔付资金。同时,将放心消费培育与提振消费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的资源整合和市场化运营,创新打造放心消费主题的消费新场景、新路线、打卡点,支持纳入消费券使用范围、展销会、购物节、文旅节、演出、赛事等各类促消费政策和重大活动中,同频共振释放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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